各乡镇、场、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井冈山市推进工业企业入规扶持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9日
井冈山市推进工业企业入规扶持意见
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加大工业企业入规培育力度,积极鼓励更多的企业入规,不断壮大工业企业规模,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倍增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壮大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量,推动全市具有成长潜力的工业企业加快建设、努力投(扩)产,力促企业尽早达产入规,确保完成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
二、培育对象
企业入规培育的重点为本市辖区内新招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业项目和现有年营业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以及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工业企业。
三、扶持政策
1. 从2022年度起,对当年投产、当年入规的工业企业,市财政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由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市财政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奖励方式实行分年度奖励,对当年投产、当年入规的工业企业采取入规后第二个月给予奖励3万元;入规后第二年末,对数据上报正常未退规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当年由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采取入规后第二年末对数据上报正常未退规的企业奖励2万元;入规后第三年末,对数据上报正常未退规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任一年度内企业数据报送不正常或退规的,直接停止奖励。
2. 企业自入规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应税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同比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1元奖励,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次年一季度兑现。
3. 对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应税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补贴,次年一季度兑现。
4. 强化金融扶持,引导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向重点培育的工业企业倾斜。“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融资信贷额度重点向列为培育对象的小微企业和已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倾斜。
5.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拓展市场,组织、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费参加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的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贸易洽谈会、商务洽谈会。
6.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并享受省、吉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政策。
7. 加强扶持企业发展力度。对不在政策优惠期内的工业企业入规按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收益,等额奖励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9. 数字经济企业扶持政策参照本意见执行,具体奖补标准由市发改、市财政和商务局等部门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以上扶持政策与其他惠企政策相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再重复享受。
四、工作机制
1. 建立拟入规项目库。在全面摸排梳理、掌握规下企业情况的基础上,建立拟入规企业项目库,各帮扶单位要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对拟入规项目的培育实行动态管理。
2. 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市工信局要对不符合条件、不具备入规潜力的企业及时清理出培育库,对新增符合条件、具备入规潜力的企业及时增补进培育库;市统计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入规的业务指导,各帮扶单位要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在入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督促新签约投产企业按合同规定兑现营业收入、税收、入规等方面的约定。
3. 严格考核奖惩。加大考核权重,对当年成功申报入规工业企业的帮扶单位实行年度帮扶工作考核加分制。同时,对帮扶单位每帮扶1家工业企业成功入规的,奖励1万元工作经费,上不封顶。对规上工业企业入规培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的帮扶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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