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21〕26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吉府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会拟制了《井冈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gsscl@163.com
2.联系电话:0796-6890696
3.通信地址:井冈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新城区八角楼路)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
附件:《井冈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井冈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9日
井冈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步开启我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21〕26号)以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吉府发〔2022〕4号),结合井冈山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始终聚焦高水平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全面建设具有井冈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市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212名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96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料和托养工作得到落实。全市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免费参保;372人次残疾人得到免费技能培训;全市现有551名残疾人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开展免费基因筛查活动,2756人次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19 人次残疾儿童享受康复训练补助;推广辅助器具货币化补贴办法,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达 1705 人次。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6户。
井冈山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 标 | 目标值 | 属性 | 完成值 |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00%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00% |
3.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100% | 预期性 | 100%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预期性 | 100% |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 100% | 约束性 | 100% |
6.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 100% | 约束性 | 100% |
7.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0% | 约束性 | 96% |
8.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80% | 约束性 | 100% |
9.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95% | 约束性 | 98.6% |
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收入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有明显差距,残疾人就业不够充分、就业质量不高,为残疾人精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尚显不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仍有不少障碍,基层残疾人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井冈山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开启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新征程,为建设“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区”夯实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提高残疾人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帮助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努力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和自我发展能力,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3.坚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残疾人现状,坚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相协调,努力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着力推动城乡统筹、残健融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福利普惠化、社会救助特惠化。
4.坚持改革创新,蝶变跃升。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入手,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残疾人工作制度、民生保障制度、资源分配制度以及考评制度,以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残疾人事业跨越提升提供持续动力。深化残联改革,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实现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三)目标任务
1.主要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井冈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 指 标 | 单 位 | 目标值 | 属性 |
收入和就业 |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 % | 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 预期性 |
2.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230 | 预期性 | |
3.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人 | ≥300 | 预期性 | |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 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0 | 预期性 | |
8.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5 | 预期性 | |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 9.年均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人数 | 人 | ≥60 | 预期性 |
1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7 | 预期性 | |
11.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 | ≥85 | 约束性 | |
12.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 | ≥85 | 约束性 | |
13.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 | 户 | ≥200 | 约束性 | |
14.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率 | % | 100 | 约束性 |
2.重点任务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将城乡低保中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残疾人纳入照护和托养范围,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有机结合,构筑城乡统筹、“普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2)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着力解决残疾人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残疾人就业层次,发挥红色资源、绿色资源优势,大力推进造血式、可持续就业创业新形态,打造一批阳光就业(创业)基地。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个体就业创业、居家灵活就业等协调发展。
(3)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水平。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残健融合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权利。争取按标准建成一座特殊教育学校,并建立一支师资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队伍。
(4)完善残疾人精准化康复服务体系。坚持以残疾预防为先导、精准康复为核心理念,统筹推进早期干预、教育康复、医疗康复、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服务互相衔接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实施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形成覆盖残疾人全生命周期的康复服务体系。
(5)全面发展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将残疾人文体活动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特艺文化与群众文化”同向发力、同增质效的发展方向,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文化体育服务。
(6)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测评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努力争创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大力提升我市无障碍建设水平。
(7)打造残疾人关爱服务品牌。加强党建引领,深化残联系统改革,培优建强基层残疾人组织,不断提升残疾人组织队伍活力和服务管理能力,全力打造“五心”(即: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要始终怀着“爱心”、服务“细心”、接待“耐心”、时刻“关心”、保持“责任心”)关爱服务品牌。加强助残志愿服务,培育助残服务社会组织,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助残服务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作为重点监测人群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及时给予帮扶。加强与行业部门间的数据比对,确保底数更清、情况更明、措施更准。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建立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探视巡访制度。
2.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尤其对一户多残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严格落实探视巡访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对符合条件残疾人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
3.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探索为在公益性岗位任职和在残疾人托养机构入托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逐步完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措施。推动落实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争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
4.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提升残疾人照护、托养等服务类社会救助水平。落实好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照护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完善提升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功能,探索建设社区嵌入式托养服务设施,全力构建“机构托养+社区托养+居家托养”三位一体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5.稳步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待遇。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扩大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适时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及其他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适时延伸至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将因父母重度残疾导致无力抚养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政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6.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伤残优待政策。落实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合理衔接,帮助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重点推进事项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作为重点监测人群,加强与行业部门间的数据比对,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确保不返贫、不致贫。 2.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托养政策实现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照护服务,整合残疾人两补、老年补贴等政府性补助资金,按照择高享受原则,对提供居家照护、日间照料服务的个人和机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进行补助;对集中托养的机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进行补助。 3.建立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适时扩大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适时延伸至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4.全力构建“机构托养+社区托养+居家托养”三位一体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全面完善提升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户外设施和环境,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在社区建设嵌入式托养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质托养服务。 |
(二)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
1.推进特殊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扩大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覆盖面,通过在普通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试点及在特殊学校开设普特融合班等形式大力实施学前阶段融合教育。
2.加强特殊义务教育。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按标准建设一座特殊教育学校并投入使用。完善全纳、免费、优质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轻度随班就读、中度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卫星班就读、重度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模式。稳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确保免试就近入学。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校教师+驻校医生”的医教结合模式。落实中小学校接收残疾学生责任,促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完善送教制度,提高送教服务质量。
3.发展特殊中等以上教育。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探索与市旅游中专、江西软件职业大学井冈山校区建立联动机制,鼓励学校积极招收残疾考生,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培养层次,提升有条件的残疾学生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比例。
重点推进事项二:残疾人教育 1、发展学前阶段特殊教育。探索医教、康教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2、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成一所九班制培智学校,占地约20亩,容纳残疾学生100余人。 3.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当设置区域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幼儿机构应当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
(三)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
1.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同步规划实施,共享公共就业“普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落实好《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严格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等法律义务;落实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首次就业创业的,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将低保待遇延退3年。
2.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率先安置残疾人就业并达到规定比例。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积极推动残疾人以劳务派遣方式就业。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按照相关规定将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实行奖励制度。
3.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建设。落实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年)》,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就业年龄段内、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相应的培训。依托红色资源、绿色资源,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4.加大残疾人就业援助力度。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举办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充分发挥爱心企业帮扶作用,建设扶残助残车间,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
5.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培训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扩大就业辅导员队伍。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场地、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定期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
6.扶持盲人按摩业发展。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落实新修订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重点推进事项三:残疾人就业服务 1.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未达到安置残疾人就业1.5%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置1名残疾人。残联机关队伍中要有15%(含)以上的残疾人。 2.加大残疾人就业基地扶持力度。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的省级、吉安市级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带动一批残疾人及其家庭稳定就业、增产增收。 3.积极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全面落实好民生工程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任务,同时推动在其他行业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中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 |
(四)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
1.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深化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康复需求采集、调查、评估工作,充实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内容,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确保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落实0-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救助标准,适时扩大残疾儿童救助年龄至15周岁。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规范》,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鼓励社会工作者、助残志愿者参与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社区康复站与社区医疗机构在康复器材、心理疏导、社交训练等方面联合共建,让资源共享,服务共赢,努力实现“人人享有精准康复服务”目标。
2.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市中医院康复中心医疗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落实巩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准入制和协议管理工作,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评估专家库管理,支持创建残疾儿童康复示范机构。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建立较完善的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实施体系、工作机制;明确康复服务机构和残疾儿童监护人的职责,提高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3.推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建设。落实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重点保障低保、特困供养、0-7岁残疾儿童、一户多残、残疾学生、8-18岁残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未入学)等重点补贴对象。探索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和协议管理工作,按规定执行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政策,确保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85%以上。优先为残疾学生提供康复辅具适配及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鼓励开展社区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
(五)强化残疾预防
1.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和市级残疾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助力健康井冈山建设。市残工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同合作、督导检查制度,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健全完善协调联动预防体系。
2.强化残疾预防措施。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继续针对先天性结构畸形等疾病实施干预救助项目,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加强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健全0-7岁儿童残疾筛查机制,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能力。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长期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防止老年人跌倒、儿童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关注残疾人心理健康,发挥江西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966525”、吉安市“井冈心力量”、精神康复社区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提升残疾人群体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提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动科学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倡导居民定期健康体检,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健康体检制度。
3.提高群众残疾预防意识。结合“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发布残疾预防信息,宣讲残疾预防知识,构建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的残疾预防服务体系,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
重点推进事项四: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 1.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深化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康复需求采集、调查、评估工作,充实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内容,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确保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实施0-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逐步提高残疾儿童救助标准,适时扩大残疾儿童救助年龄至15周岁。 3.开展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补贴,重点保障低保、特困供养、0-7岁残疾儿童、一户多残、残疾学生、8-18岁残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未入学)等重点补贴对象。 4.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社区康复站与社区医疗机构在康复器材、心理疏导、社交训练等方面联合共建,让资源共享,服务共赢,努力实现“人人享有精准康复服务”目标。 5.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适时举办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康复专业技术培训,建立较完善的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实施体系、工作机制,实现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所有在岗及新进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接受规范化培训。 6.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规范》,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康复指导、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等社区康复工作。 |
(六)提升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1.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把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不断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特殊艺术,扶持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力量。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创产业,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努力推进残疾人无障碍阅读建设,依托网络媒体,开设残疾人手语教学专栏,帮助和指导残疾人进行专业化手语学习。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艺术展演,并选派优秀团队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江西省残疾人文化艺术节。
2.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服务,大力打造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并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健融合。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推荐、选拔、培训、指导机制,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才储备,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荐和选拔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专业培训,为省、吉安市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重点推进项目五: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1.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加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站和一些基层文化设施,增添一些必备的文化设备,创建一批残健融合的文化服务示范点。 2.发展特殊艺术。积极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大力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艺术展演,并选派优秀团队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江西省残疾人文化艺术节。 3.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设立残疾人康复健身示范点,组织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指导员培训,加强人才储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
(七)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吉安市残疾人保障办法》,推动残疾人依法享受社会经济文明发展成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普法宣传,把《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市“八五”普法重点内容。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调研。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残疾人就业等公益诉讼。
2.提升残疾人权益保护能力。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活动,增强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公益律师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规范化建设,提高救助服务能力。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残疾人的保护,在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考虑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应急需求。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残疾人应急救援科普宣传,提高残疾人自救互救能力。支持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积极履职发挥作用。
3.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支持和推进老旧社区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纳入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推动井冈山电视台开展手语播报。推广便利普惠的残疾人专享通信和网络服务。完善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改造范围,改善残疾人生活出行条件。组建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残疾人为主体的无障碍环境义务督导员队伍,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依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4.营造残疾人自强和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推进“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和人道主义思想,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大力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推动各单位将扶残助残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进行规划部署,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时机,开展助残志愿活动。开展“最美创业残疾人和最美扶残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宣传栏等公益宣传阵地作用,刊播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公益广告,持续加大对残疾人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重点推进事项六:无障碍建设 1.推广道路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2.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无障碍改造。 |
(八)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1.深化推进残联改革和自身建设。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增强工作活力。持续推进“五型”残联建设,推进残联组织权力下放、重心下沉、服务前移。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联组织力量。重视各级残联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的培养选拔。加强残联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导干部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恪尽职守、遵规守纪,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改进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人员构成,提高残疾人及亲友所占比例,配齐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配齐配强村居(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改善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推动村居(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落实经费、人员、场地保障。
2.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乡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乡镇(街道)普遍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积极推行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帮助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塑造残疾人帮办、代办服务的“金名片”。
3.提升残疾人工作数字化水平。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次跑”服务事项,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办证等残疾人“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事项。加强对残疾人口基础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推动需求调查与服务供给相结合。加大部门协助,定期与有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数据交换等工作,实现数据联通共享。整理、分析、应用残疾人数据,提高数据质量,为残疾人事业科学决策、高效服务与精细管理提供精准化、精确化数据支撑。
4.发挥好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支持残疾人五类专门协会建设,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积极推动残疾人五类专门协会逐步实现法人社团登记。完善专门协会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
5.提升社会化助残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助残社会团体,完善助残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培育壮大慈善助残项目品牌,扶持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能够提供专业化、差异化服务的助残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推进依法规范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扶残助残工作,以托养康复服务机构专业照护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为主体力量打造助残义工队伍,积极探索精准助残、专业助残。重点关注残疾“一老一小”,在全市开展“守望相助 携爱同行”关爱行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加强对孤独症儿童群体的关注和关爱,努力形成党群融合、社会参与的强大服务效能,构建服务优质、运转高效的助残服务机制。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康复、托养平台。争取上级支持,重点推进市中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投入使用和品牌化运营管理。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管理,建立残疾人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机制,提升规范化标准化运营能力和效益。积极推进公办精神卫生福利、医疗康复、养老、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合作,支持集中安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的按摩专科医院建设。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残工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在每年本级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规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使用与监督,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注重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业发展,不断完善政府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残疾人事业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加强督导监测。市政府残工委要制订规划实施分工方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组织本规划实施。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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